3月17日,视频号官方发布了两项最新公告,据公告显示:视频号橱窗不再允许个人小商店接入,视频号橱窗必须要有经营主体,可以是个体户也可以是企业;视频号橱窗可以使用小商店,也可以使用小程序,小程序商家则需要升级新的交易组件。两项公告均于3月25日起正式生效。
其实,3月7日时,视频号就对“我要带货”功能进行了调整,仅能展示自营商家提供的带货商品,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商品无法上架至小商店/视频号橱窗。此次调整则是视频号进一步规范了商家/达人经营行为,及保障消费者权益。
公告一:视频号停止对个人主体店提供橱窗服务
公告一称,对于已经入驻视频号橱窗的个人小商店,也将于3月25日逐步停止视频号橱窗服务。其他非个人主体商家的视频号橱窗服务不会受影响,且个人小商店商家注册非个人主体店铺之后,可继续使用视频号橱窗服务。
届时,个人主体依然可在视频号通过“创作者中心”进入“带货中心”,进行选品上架视频号橱窗。具体步骤如下:
公告二:视频号橱窗停止对“未升级自定义版交易组件”的小程序商家服务
公告二称,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小程序商家,需要使用“升级版视频号场景接入流程”。而对于已经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小程序商家,需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自定义版交易组件”的升级,否则视频号橱窗将不可用。
当商家完成视频号自定义版交易组件的升级则可继续在视频号进行带货变现。据视频号公开文件显示,视频号接入后功能包括:
1)可在视频号场景实现商品展示和带货等功能;
2)支持更多直播营销玩法(券、秒杀、预售等);
3)支持小程序客服组件,商家能更方便收到用户的客服咨询;
4)订单中心显示更完善的订单信息,用户可自行查看订单状态;
5)支持用户在视频号订单中心继续付款、发起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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